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塞浦路斯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

Economic and 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Embassy of the People'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Republic of Cypru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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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冒用我馆名义伪造文书事的声明

近日,我馆接到投诉电话,称其收到不法分子以我馆名义伪造的文书,要求其向所谓使馆“担保账户”汇款。

我馆在此郑重声明,此系冒用我馆名义伪造文书的行为。除办理领事证件需现场缴费外,我馆不可能以任何名义向任何人提出向所谓“担保账户”汇款等要求。

在协调处理有关商业纠纷时,我馆及下属机构、外交官无论在驻在国或本国均处于独立第三方立场。所有代替涉事企业或个人向警方报案、咨询律师意见的行为,代替涉事企业或个人提出索赔、退款、退货或其他相关诉求,以使馆或下属机构、外交官名义为涉事企业或个人提供担保等行为,均超出使馆职责范围。请广大民众保持警惕,切勿上当。

如遇以使馆名义出具的文书等需核实情况,请即告使馆并在获得使馆确认系冒用、伪造后,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特此声明。

中国驻塞浦路斯大使馆

2021年7月7日